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麦积区创新“五项机制”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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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作者: 日期:2010-7-27 17:49:00 点击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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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麦积区从用人机制创新入手,着眼于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这两大科学机制,形成一个既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、健康成长、人尽其才、才尽其用,又有利于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良好氛围,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,增强了干部服务发展的能力,进一步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,取得了初步成效。 一是创新民主推荐干部机制。以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选择权和监督权为着力点,不断规范提名推荐形式,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民主化程度。将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,坚持做到凡提任干部必须实行民主推荐,且民主推荐得票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二的方能列为考察对象。如首轮推荐无超过三分之二的人选,则对推荐提名票数相对较多的人员进行第二轮推荐,从中确定提名人选。在公检法系统试行了民意测验提名制度,规定职位及任职条件、比例和次序,按照民意测验情况确定初步提名人选,干部群众反映很好。制定了《领导干部个人署名推荐科级干部人选试行办法》,对以个人名义推荐干部的工作进行了规范。 二是创新干部识别评价机制。坚持充分发扬民主,注重公论,不断改进考察方法,拓宽考察渠道,正确评价干部。制定了《干部考察预告制实施办法》,建立了干部考察预告制。推行干部差额考察制度,对拟提任人选实行综合考察、差额考察“双考”制。综合考察注重听取民意,全面衡量、反复比较;差额考察坚持按1∶3比例进行考察,好中选优。通过完善考察制度,进一步提高了考察工作质量,强化了激励机制,形成优秀干部有成就感、平庸干部有压力感、不称职干部有危机感的工作氛围。推行干部分类考核,细化考核对象和考核标准,从日常工作考核中发现干部、培养干部、激励干部。 三是创新科学民主决策机制。不断健全和完善用人规则和程序,制定了《区委全委会议事决策规则》、《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》,将区委的工作程序和行为标准用制度规范下来,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化程度。从2004年8月起至今,区委一直坚持常委会和全委会票决干部任免制度,逐步规范了任免程序,扩大了党内民主。“重素质、重业绩、重公论”的科学用人导向逐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,想干事、能干事、能干成事已经成为全区干部职工的共识。在干部提名过程中,区委始终坚持大范围征求意见,从各个层面了解提名人选的情况,有效地保证了提名的准确性和决策的科学性。 四是创新干部择优汰劣机制。在解决“上”的问题上,不断创新观念,打破论资排辈、平衡照顾、求全责备的思想观念,树立用人看素质、看实绩、看公论、看本质、看潜力,不拘一格用人才的观念。在解决干部“下”的问题,以调整不称职、不胜任现职干部为重点,对年龄偏大、身体欠佳的干部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,空出岗位,为优秀年轻干部搭建干事创业平台。对工作有失误、班子内部搞不团结、考核位次靠后的干部,区委不手软、不迁就,坚决予以免职待岗,深刻反省、选派培训。自2004年至今,已有11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被免职待岗。 五是创新干部监督制约机制。区委始终坚持以教育为主、预防为主、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,把监督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之中。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,对干部的推荐提名、考察考核、讨论决定、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。严格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,抓住民主推荐、组织考察、任职公示等关键环节,明确了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,真正做到谁推荐谁负责,谁考察谁负责。近年来,先后有2名提名人选在组织考察环节中群众有意见,区委当机作出决定,取消了这2名提名人选的提名资格,并对所在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谈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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