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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水市麦积区思想政治建设实施办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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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作者: 日期:2010-7-27 17:50:00 点击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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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、区政府的重大决策,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,加快“三个文明”建设步伐,统一、规范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工作,建立良好的思想政治工作运行机制,根据区委工作会议精神,特制定本实施办法。 第二条 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在区委、区政府领导下,担负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、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、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使命。各级领导班子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、整体意识、纪律意识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组织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,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服务。 第三条 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必须以人为本、热爱本职,无私奉献、依法行政、文明服务,团结拼搏、争创一流。 第四条 思想政治建设工作,是继承和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,运用党的政治工作的基本原理,研究干部职工思想和行为变化规律,塑造灵魂、引导行为的实践活动。根本目的在于增强各级领导班子队伍的凝聚力、向心力、战斗力和创造力,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,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思想和政治保证。 第五条 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是各项工作的生命线,是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,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,各级必须重视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。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全区广大干部职工。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七条 全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,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方针,坚持以促进经济建设、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中心,以人为本、勤政为民,全面推进科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,充分发挥服务职能,保证全区各项事业的快速、持续、健康发展。 第八条 全区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: (一)为中心工作服务的原则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,开展深入、扎实、有效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,及时化解各种思想问题和矛盾,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。 (二)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。紧密结合本乡镇、本部门工作实际,准确把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规律,用理论指导实践,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。 (三)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。用科学理论、正确思想和先进典型,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提高素质,弘扬正气,奋发向上。 (四)思想教育与纪律约束相结合的原则。立足于说服教育,辅之以严格的组织纪律,做到刚柔相济,相辅相成。 (五)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。在坚持精神鼓励的同时,给予必要的物质奖励,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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